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征稿启事
2016-11-22 09:52:00 来源:本站 浏览:2402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展示当代中国书坛对书法经典碑帖的学习和研究成果,鼓励广大书法作者植根传统,尊崇经典,努力推出精品力作,推动当代书法事业的繁荣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拟于2017年4月举办“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番禺珠江钢管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的有关领导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1)临摹、创作作品各一件。请在作品背后注明临帖或创作,放入一个信封,一次性寄出。本次展览不收篆刻作品。
(2)内容:临摹作品要求临摹历代经典书法碑帖,投稿时附上所临碑帖复印件及作品释文。临写作品时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创作作品要求应取法临帖对象,与临摹作品的书体、字法等元素基本保持一致,是对临摹对象的学习、思考与升华。
(3)规格:书体不限。尺寸为六尺整张以内(高不超过180cm、宽不超过97cm)。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可根据自己的专长选择最擅长的书体临摹及创作各一件,一次寄出,不接收第二次寄出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审。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凡需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人需汇寄退稿费人民币9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两件作品保险费为60元,每件作品投保300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入展作品不退稿,由出资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90元退还作者。
5、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注明临摹或创作。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投稿创作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中国书法家协会网http://www.ccagov.com.cn/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所临碑帖复印件、作品释文和创作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不使用流行的仿古底色印刷宣纸。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评审初步定于2017年3月举行。
3、本次展览将维持高抽查比率,实行面试现场计分制,并严查代笔。凡经面试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书写或创作作品抄袭他人者(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并被列为今后展览必查对象,同时视面试具体情况将结果刊登在中国书协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或通报其所在团体单位,并取消入展资格,直至取消中国书协会员资格。
4、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创作作品,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
5、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临摹水平兼及创作水准,不鼓励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或使用仿古印刷纸,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展览定于2017年4月下旬在广州举行,届时将展出200位作者一临一创共400件左右的入展作品。
六、出版
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税后)。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4、中国书协会员参加、入选本次展览,将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优秀会员评选、专业人才选拔和邀请参加中国书协举办的学术提名展及专业展览等依据和参考。
5、本次入展作品收藏费在开幕式后一个月内由中国书协向作者支付;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达作者;作品退稿在展览结束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7年2月20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及汇款地址
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临帖退稿费”,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收稿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珠江钢管办公室
邮编:511450
联系人:吴小梅、王慧珊
电话:020-84558888转2299或2390
手机:18902408016
传真:020-84850688
E-mail:quanguoshufa@126.com
十、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实名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 中国书协展览部,联系人:郭琳,电话010—59759592。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