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荒通神——哈尔滨美术双年展(中国画)征稿启事
2016-07-18 00:00:00 来源:本站 浏览:2114
哈尔滨是中国北方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被誉为“天鹅项下的一颗明珠”。曾几何时,南北文化在这里交融,东西文化在这里碰撞,独特的历史造就了哈尔滨中西合璧的城市风景和开放、包容的人文情怀,为她赢得了"东方莫斯科"、"东方小巴黎"等美誉。今天,“哈尔滨之夏”音乐会、“哈尔滨国际冰雪节”“哈尔滨湿地文化节”等国际文化盛会更为哈尔滨增添了崭新魅力。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座谈会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主题,推动美术工作者创作出更多代表时代风貌、引领时代风气的优秀作品。中国美术家协会和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共同主办第三届《八荒通神——哈尔滨美术双年展(中国画)》。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黑龙江禹舜文化艺术研究院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
禹舜美术馆(呼兰区美术馆)
协办单位:
哈尔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央数字书画频道
中共哈尔滨市呼兰区委宣传部
黑龙江省中华文化发展基金会
二、 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 张丽欣 卢禹舜
副 主 任:杜 军 孙永文
秘 书 长:王 项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立群 王 丽 亓 兵 毛猛平 卢 虓 孙同和
纪连彬 李 岗 李振宇 吴团良 孟宪德 赵云龙
高卉民 高 弟 董竟成 廖 勤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 孙同和 刘 峰
展览编辑:孙 宁
三、 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 展出日期:2016年12月16日
五、 展出地点:禹舜美术馆
六、 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00件。
七、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5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 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3、 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将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 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1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孙宁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3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 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 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