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当代书法事业的繁荣发展,聚焦中国书法传承与创新的时代特征,展现新一代书法家的创作面貌,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第八届中国书坛新人新作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辽宁省书法家协会
中-共大连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大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大连市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第八届中国书坛新人新作展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的有关领导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年满18岁以上非中国书协会员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 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篆刻作品寄印稿6-12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出资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可根据自己的专长选择两种书体投稿,每一种书体限投稿一幅,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幅,一次寄出,不接收第二次寄出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5、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第八届中国书坛新人新作展投稿登记表》、《第八届中国书坛新人新作展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中国书法家协会网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第八届中国书坛新人新作展评审初步定于2016年10月举行。
3、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通过初评、复评,从来稿中评出入围作品360件左右。第二阶段终评,本次展览终评将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即对所有入围作者进行现场面试。面试将以投稿参评作品为主,现场指定内容创作作品为辅进行综合评判,最终评选出入展作品300件左右(凡接到面试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面试者,视为放弃入围资格。面试通过者,中国书协将按国家规定标准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评审结束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4、本次展览将加大对代笔和抄袭行为的处罚力度:凡经面试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或抄袭他人者,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并被列为今后展览必查对象,同时视面试具体情况将结果刊登在中国书协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或通报其所在团体单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取消入展作品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
5、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
6、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展览定于2016年年底在辽宁省大连市举行,届时将展出300件左右的入展作品。
六、出版
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第八届中国书坛新人新作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 元(税后)。
3、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协会的条件之一。
4、本次入展作品收藏费在开幕式后一个月内由中国书协向作者支付;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达作者。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6年10月10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地址
收稿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45号宏孚大厦南一楼新人展征稿办公室
邮编:116001
联系人:肖海滨,张奇岩
电话:0411-82810588
十、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实名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