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之大者——第三届福建省写意画大展

意之大者——第三届福建省写意画大展

征稿的通知

各市、县(区)文联、美协、各高等艺术院校(系),各有关美术机构,全省美术创作者:

为了进一步挖掘、培养我省写意画人才,推进构建福建精神与福建地域特色的写意作品的创作,展示福建美术风采,重振中国画文脉。福建省美术家协会拟举办“意之大者——第三届福建省写意画大展”。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漳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政协云霄县委员会

中共云霄县委宣传部

二、承办单位:

云霄元光书画院

云霄漳江画院

三、评审委员会:

由福建省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为保证大展的公平、公正,特设立“监审委员会”。

四、展出时间:2016年09月18日—09月24日

五、展出作品件数:约150件

六、参展要求:

1.凡属我省省籍或长期居住在我省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画创作者均可送件参加。

2.凡自2015年以后创作的作品,无论是否参加过何种展览,均可选送作品参展(高校毕业生创作作品也可参加本次展览)。

3.每位作者只可展出一件作品。

4.参展画种:中国写意画(含大写意、小写意,兼工带写的作品,须为写意为主)

5.送展作品的规格以六尺整张、四尺宣整张为宜,横竖不限,作品需自行装裱,统一裱片。

七、关于收件要求和作品评选:

1.面向全省直接征稿,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初评报送照片,复评用原作。

2.初评采用照片评审,参展者一律先寄10寸作品照片,每人限投2件作品照片,每件收取参评费100元。参评费统一用邮局汇款的方式(请在照片背面写清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尺寸、详细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初评照片不退,初评的照片收件时间截止至2016年08月12日。

3.凡初评通过者,主办单位通知作者于指定日期内寄送原作参加复评。

4.参评费、作品照片都统一寄送至:福州市乌山西路11号福建省美协410室,邮编:350025,收件人:陈蓉汇款收款人:王枫电话:0591-83753176手机:13405912656。

5.原作收件时间、地址及收件人:收件时间为2016年08月26-28日,漳州市云霄县云陵镇云东路84号元光书画院 ,收件人:方钦桅、陈汉松,联系电话:13599663386,18605965248。原作作品背面需填写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题目、尺寸、详细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八、奖项设置:

本展览为福建省美术家协会设定学术性大展,展出作品约150件,评出优秀作品50件,其余为入选作品,未入选的作品退还给作者,入选作品展后退还给作者。

本次大展的优秀作品的作者将做为我省今后学术活动提名和邀请的重要参考条件。

“意之大者——第三届福建省写意画大展”的优秀作品的作者具备加入福建省美术家协会条件之一。

九、展览费用:

“意之大者—第三届福建省写意画大展”,所需全部经费由主办单位承担。

十、关于退件:

作品由承办单位统一寄回作者,承办单位负责展览期间作品安全,寄送过程中作品的丢失和破损,主承办单位不负责任

十一、宣传出版:

1.出版《意之大者——第三届福建省写意画大展作品集》,每位入选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2.将在《美术》、《美术报》、《中国书画报》、雅昌网、福建文艺网、东南网、新闻网等相关专业媒体及网站进行广泛宣传。

十二、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凡涉及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3.由主办单位向作者颁发入选、获奖作品证书。

十三、此展览活动的实时信息可登录“福建省文艺网、福建省美协网、雅昌艺术网福建站、福建美术在线”查看。

十四、凡有送作品参加第三届福建省写意画大展的作者,视为确认并需遵守本实施方案的各项规定。

本实施方案有未尽事项,由福建省美术家协会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附件:第三届福建省写意画大展表格

第三届福建省写意画大展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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