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全国公安书法、美术、摄影展征稿启事

为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者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活跃警营文化,促进警民和谐,提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将举办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全国公安书法、美术、摄影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全国公安文联
承办单位:公安部华盛音像出版社

二、组织领导
成立纪念红军长征80周年全国公安书法、美术、摄影展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
李忠信(全国公安文联副主席兼公安书协主席)

组委会副主任:
张德伟(公安部华盛音像出版社社长)
黄志强(全国公安书协秘书长)
杨艾路(全国公安美协副主席兼秘书长)
冯凯文(全国公安摄影家协会主席)

秘书长:
张德伟(公安部华盛音像出版社社长)

副秘书长:
郑焰巍(公安部华盛音像出版社副社长)
殷昌军(《公安书法》杂志执行副主编)
吴成弟(《警察与法治》副主编)
谢忠法(《中国法制在线》副主编)

办公室主任:
郑焰巍(公安部华盛音像出版社副社长)

办公室副主任:
刘美佳(公安部华盛音像出版社社长助理)
李世军(公安部华盛音像出版社办公室主任)

三、作品征集
作品围绕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内容要求积极向上。以继承和发扬红军长征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人民警察为人民、文明执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良好形象。
投稿范围:
全国公安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摄影家协会会员和爱好者,均可投稿。限于人力,概不退稿。
1、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作品不得超过六尺整(180cmx97cm),一律竖式,不收手卷、册页、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竖式宣纸印屏上。草书、篆书、篆刻作品请附释文。请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2、美术作品:一律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x97cm) ,不收油画。
3、摄影作品:每人限投一幅并寄八寸样片和光片。

四、截稿日期
2016 年7月31日止。

五、作品评选
成立专家评审组。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对获奖的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参展作者每人赠送画册一本。

六、投稿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5号京安办公楼216室纪念红军长征80周年全国公安书法、美术、摄影展组委会办公室。
邮编:100038
联系人:
李海玲 18600022981
李世军 13601338138
李小园 13484235373
办公电话:010—63440899 010—83903415

全国公安文联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