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首届楷书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了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书法艺术,推动温州楷书的创作和研究,促进书法事业的发展和繁荣,温州市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温州市首届楷书作品展”。

一、主办单位:温州市书法家协会、平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平阳县书法家协会、温州市书协创作委员会。

二、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以上的温州市常住居民(包括温籍及新温州人)和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三、作品和投稿要求;
1、尺幅:作品单幅尺寸不得超过四尺整纸,一律竖式,请勿装裱(因展览条件所限,本次展览不收册页、手卷)。
2、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文、词赋、楹联、格言等均可,提倡自作诗词文赋。
3、填写信息:请在作品背面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等。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温州市首届楷书作品展投稿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征稿启事和登记表,请百度到温州市文联公告栏下载。1 k1 J' q" X: ~- g: a
4、投稿作品落款及登记请使用身份证真实姓名。
5、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四、作品评审与作者待遇
1、由温州市书法家协会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审。
2、入展作品件数视投稿数量和质量确定,本次展览不设等级奖。根据投稿情况,评出若干件优秀奖。
3、凡获优秀奖的非市书协会员作者,可直接申请加入温州市书法家协会。入展的非市书协会员作者,可作为参加温州市书协入会条件之一。
4、对入展、获奖作者将颁发证书。
5、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6、入选展出作品展后退还。落选作品一律不退。

五、征稿日期和收稿地址;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截稿时间:2016年4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收稿单位:平阳县文联。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西城下南路6号。
收件人:潘 文
电话:15158589868
邮政编码:325400
请在来稿信封上注明“首届楷书展”字样,以免混淆。

六、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6年适时举行。另行通知。
届时将出版《温州市首届楷书作品展作品集》。

七、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温州市书法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