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铭记历史,缅怀先烈,弘扬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进一步激发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创业热情,凝心聚力、共谋发展,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山东省美术家协会、山东省书法家协会拟于2015年9月份举办“大海杯·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书画作品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山东省美术家协会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山东省商联书画院
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
二、参展对象
全省企事业单位员工,全省工商联会员,各级工商联机关干部职工。
三、展览时间
展览时间:2015年9月
展览地点:待定
四、作品要求
1、创作要求:作品内容以“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主题,讴歌中国人民不屈不挠、英勇抗争的爱国主义情怀,描绘祖国大好河山,歌颂人民美好生活,作品要突出爱国主义主题,健康向上,鼓舞人心。
2、作品类别:
(1)书法类(软笔书法)
(2)美术类(国画)
3、作品规格:作品要求统一为竖式四尺或六尺整张,作品不需装裱。每人限投稿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4、评选费用
每件作品收参评费5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未收到参评费用的作品不予评审。
5、作品备注
请在作品背后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号码;书法作品另纸附释文。为了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下载打印填写《大海杯.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书画作品展送展登记表》(征稿通知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五、作品评选
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省美术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初评和终评。评审工作于2015年8月份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件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2、奖项设置:美术类设优秀奖15名。书法类设优秀奖25名。入选作品数量根据征稿数量按比例确定。
3、所有获奖及入选作品均由省美术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省工商联颁发荣誉证书;获得优秀奖者作为山东省美协、山东省书协入会条件之一。
4、入选作品均收入《大海杯·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书画作品展作品集》,并赠送每位作者1册。
5、展览结束后3个月内所有作品退件,建议作者自取,如在限期内未取,将以货到付款的方式通过特快专递邮寄给作者本人。
六、征稿日期
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5年8月1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汇款和收稿地址
作品自送、挂号信或特快专递邮寄皆可。
收件地址:东营市东城黄河路38号生态谷37-4#山东大海集团110室
邮 编:257091
收 件 人:刘李志冬
联系电话:0546-6495333 13455718610
评审费汇款账号:
中国建设银行
收款账号:6227 0021 8097 5331 688
收款人:刘李志冬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营东城支行
下载附件:[“大海杯·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书画作品展送件登记表.doc]
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山东省美术家协会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