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干兴邦——第四届全国(大芬)中青年油画展”征稿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激发全国中青年油画家以及深圳本土油画家的创作热情,施展优秀的油画艺术才华,记录追梦故事,讴歌伟大时代,实现艺术追求与责任担当的有机结合,中国美术家协会与深圳市龙岗区委宣传部定于2015年12月在深圳举办“实干兴邦——第四届全国(大芬)中青年油画展”。现将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龙岗区委、龙岗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油画艺委会
深圳市美术家协会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宣传部
(三)协办单位
深圳画院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大芬管理办
二、展览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靳尚谊、刘大为、王京生
主 任:吴长江、许钦松、陈金海、罗烈杰、杨 洪
副 主 任:徐 里、杨飞云、王 永、董小明、梁 宇、
冯现学
秘 书 长:丁 杰、彭建安
副秘书长:梅启林、刘晓杰、杨 莉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国猛、刘亚菁、张 奇、杨晓洋、闵玉辉、
陈湘波、咸 懿、胡庚祥、贺 绚、凌海英、
徐青峰、徐 章
组委会办公室主 任:咸懿、徐青峰、张奇、杨晓洋
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贺绚、刘亚菁
展览编辑:杨雷、梁剑
三、展出时间:2015年12月-2016年3月
四、展出安排:在深圳市大芬美术馆进行首展,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组织异地巡展。
五、展出规模:本次展览评出入选作品130件,其中优秀作品10件。
六、征稿办法:展览面向全国征稿,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七、作者待遇
1、画展评选出的优秀、入选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品共130件,其中优秀作品10件,将由深圳市大芬美术馆收藏,收藏费10万元/件(税后);其他作品展览结束后退件。
3、公开出版《“实干兴邦——第四届全国(大芬)中青年油画展”作品集》,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1册。
4、组委会向优秀和入选作者颁发证书。
八、征稿要求
1、直接征稿的参展画家年龄要求为195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符合本展览筹展宗旨、未参加过全国性展览的原创油画作品均可投稿。
2、参展作者以“中国梦”、“实干兴邦”为主题进行自由创作。主要是以改革开放以来的火热生活和动人故事为素材,鼓励作者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扎根人民、扎根生活,创作生产出无愧于我们伟大民族、伟大时代的优秀作品,使作品能体现“中国梦”的时代追求与“实干兴邦”的时代观念。
3、参展作者需提供作品的10寸照片1张参加初评,每人限投稿三幅。照片须为原件,不接收电子版,需如实填写《“实干兴邦——第四届全国(大芬)中青年油画展”作品登记表》,并粘贴至照片背面。
4、征集作品照片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25日截止,截稿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9月初进行初评。初评入围者接到复评电话、短信通知后邮寄原作。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5、参加复评的作品须自行装框。作品装框后,画芯尺寸:不小于100cm×150cm,镜框外径:长宽不超过200cm×200cm。作品背面右下角须写明作品题目(和画面相同)、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规格(高cm×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复评落选作品将按《“实干兴邦——第四届全国(大芬)中青年油画展”作品登记表》上所填地址退件。
6、参加复评送件作品需如实填写《“实干兴邦——第四届全国(大芬)中青年油画展”作品登记表》,并粘贴至作品背面,自行邮寄至组委会收件处,送件作品须妥善包装并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组委会不承担作品运费及破损遗失等责任。
7、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3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九、组委会收件地址和联系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大芬美术馆
邮编:518112
收件人:刘颖琼
电话:0755-84730682、13824351832
十、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一、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二、展览信息可登录 www.caanet.org.cn (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szlgnews.com(龙岗新闻网)查看。


全国(大芬)中青年油画展组委会
2015年4月29日

“实干兴邦——第四届全国(大芬)

中青年油画展”作品登记表

(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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