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旨: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院奖”是由四川省美术家协会和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共同主办的一项美术展览评比活动,已经举办五届。目的是为了丰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激励同学们的创新意识与学习热情,给大家提供一个检验和展现自我的平台,促进学院教学、科研的发展,营造良好学术氛围。同时,为增强省内各兄弟院校之间的联系与交流,我们诚邀各兄弟院校组织学生参加“学院奖”的评选活动。在此也向各兄弟院校的支持和参与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主办单位: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三、组委会:
名誉主任:阿鸽
主任:梁时民、蔡光洁
副主任:张国忠、杨梁相、唐剑辉
委员:秦宇中、周靖明、黄静、曾高潮、罗徕、罗凯、马山、梁川、龚浩
四、参赛对象: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各相关学院及四川省内高校美术院系的本科生、研究生。
五、参赛要求:
(一)要求:
1、学院奖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作品,非原创作品取消参赛资格。参赛者只能每人(不得合作)提交一件作品(可以是一组)。
2、各参赛作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思想健康,主题鲜明。作品形式和表现手法不限。
(二)作品标准:
注:所有参展作品均由作者自行装裱.
(三)投稿方式: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参赛作品由参赛学生报所在系,各系统一填写参赛统计表,报组委会。(作品需同时附上作品的原文件光盘电子档,绘画类作品请提供未装框之前的图片)。
省内各院校组织学生参加活动,统一填写参赛统计表,活动不接受单独送件。作品总数不超过10件。(作品需同时附上作品的原文件光盘电子档,绘画类作品请提供未装框之前的图片)。
六、参赛作品收件时间及地点:
(一)作品收件时间:
2014年6月12日-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收件地点: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联系人:肖晶,吕瑞娟。电话:84683834.84682028.
七、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活动流程:作品入选展、学术交流会、颁奖典礼等。
(二)评审办法:
A、所有作品将由川师美术学院及院外专家组成评委会,公开、公平、公正开进行
初评、复评。
B、设金奖8名、银奖16名、铜奖24名、优秀奖若干。
(三)奖励办法:
A:所有获奖作品均由主办单位共同颁发获奖证书。并赠送由美术学院编辑出版的《第六届“学院奖”获奖作品集》。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退件时间另行通知。
B:获金奖、银奖、铜奖的学生,可作为加入四川省美协条件一次。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第六届“学院奖”组委会
201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