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四届刻字艺术展征稿启示

河北省第四届刻字艺术展征稿启示


我省现代刻字艺术在多年的发展中,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并形成了较大规模的创作群体。第一、二、三届河北省刻字艺术展的成功举办,为我省现代刻字艺术的发展、走向成熟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涌现了一批卓有成就的书刻艺术家。
全国第十届刻字展将于今年在南京举办,作品征集将于6月20日截稿,为了迎接全国第十届刻字艺术展,搞好十届刻字展的前的创作练兵活动,也为了巩固成果、深入探索、推陈出新,拟在全国第十届刻字展截稿前举办河北省第四届刻字艺术展。望广大作者积极创作,踊跃投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金凯
顾问:张之
主任:(省书协刻字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李江、杨宏朝、省书协刻字委员会副主任)
委员:(各市书协一名刻字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杨宏朝(兼)
二、主办单位:河北省书法家协会、河北省刻字研究会
三:承办单位:邢台市书法家协会 邢台书法院
四、媒体支持:中国刻字艺术网
五、征稿方法
1、作者将作品照片(一律为7吋彩色照片,照片一定要保证清晰,以备出作品集采用)寄至指定地点进行初评。初评入选的作者接到通知后,将原作按时寄至指定地点进行终评(入展作品,展后退稿)。
2、作者可多次投稿,一律不收参评费。
3、在投寄作品照片的同时,请附作者创作的书法作品一件(不退稿),六尺以内,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以作评审参考。
七、征稿要求:
1、作品尺寸不得小于35×35厘米,原则上不大于0.2㎡(便以运输),板厚不少于3厘米。
2、作品材质以木为主。
3、请在刻字作品照片背面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何级书协会员、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名称、尺寸、材质等内容,要求用简化字楷书书写,字迹工整。来稿一律挂号,有条件的尽量用快递。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刻字展”字样。
4、作品必须是自书自刻,如发现代书代刻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5、投稿件数不限,鼓励创新,为全国第十届刻字艺术展做准备。
八、参展待遇:
1、拟编辑出版《河北省第四届刻字艺术展作品集》,赠送参展作者一册。
2、作品一经参展,非会员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河北省书协的条件之一。
九、作品评审:
2014年5月上旬,由河北省刻字研究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作品照片进行初评。初评通过的作品按要求将原作寄到指定地点,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截稿日期:
即日起至2014年4月2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稿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冶金北路454号邢台书法院
联系人:李江(0319-2238899)杨宏朝(15532901971)
邮政编码:054000

河北省书法家协会
河北省刻字研究会
2014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