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书法美术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生动反映我区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取得的可喜成就和干部群众良好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发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全面建设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的热情,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决定举办“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书法美术摄影大赛。

   一、主办单位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二、承办单位

   宁夏对外文化交流中心宁夏书法家协会宁夏美术家协会宁夏摄影家协会三、参赛作品主题

   1.生动反映我区以打造“两优”投资发展环境为突破口,以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举办中阿博览会等为载体,强化开放理念,营造开放环境,拓展开放合作平台,建设开放宁夏的举措和成效。

   2.生动反映我区以转型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产业支撑、项目带动、科技引领为抓手,做优做强工业,做特做精农业,做活做大服务业,建设富裕宁夏的举措和成效。

   3.生动反映我区以百姓之心为心,维护各民族团结,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改革中加强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老百姓的安全感、公平感和幸福感,建设和谐宁夏的举措和成效。

   4.生动反映我区既注重生态环境之美,也注重塑造人的心灵之美,加强环境保护,提高全民素质,努力建设绿色家园、宜居家园、精神家园,建设美丽宁夏的举措和成效。

   四、参赛作品要求

   1.书法美术作品规格、尺寸不限(不包括硬笔书法)。书法作品草书、篆书需附释文,国画、油画、版画、水粉画均可参赛。请在作品背面左下角用铅笔写明作者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2.摄影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彩色反转片、电脑合成的作品不得参赛)。摄影作品须是放大长边为10寸的照片,不得装裱。照片背面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照片标题、拍摄时间等文字说明。

   五、参赛规则

   1.参赛作品须由本人创作或拍摄,如出现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均由本人负责,所有作品均不退稿。

   2.主办单位有权对入选作品出版、印刷和进行展览等,不再另付稿酬。

   3.入选展出的摄影作品统一征调底片和数码原始文件(数码原始文件为JPG格式),照片制作完成后,底片将及时退还作者。

   4.欢迎区内外广大干部群众及书法美术摄影家、爱好者踊跃参赛。

   5.主办单位将邀请书法、美术、摄影界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表彰奖励,并将大赛成果在五市进行巡展。主办单位对大赛活动有最终解释权。

   六、时间安排

   1.征稿时间:2014年3月6日至5月10日。

   2.评选时间:2014年5月中旬。

   3.展览时间:2014年5月下旬开始展出。

   七、投稿地址及联系方式宁夏对外文化交流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1号自治区党委4号院B4-123室)

   联系人:红煜刘晓明

   联系电话:0951-66699596669956邮编:750066自治区党委宣传部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