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
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是1995年3月,经国务院台办和司法部同意,报中央领导同志批准,由民政部核准登记注册,从事全国性法学交流的一级社团。海峡两岸同根同源、同祖同宗,血浓于水的感情与日俱增,两岸文化交流已成为两岸同胞的精神纽带。为进一步推动海峡两岸民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把书画文化和法学、道德、廉政、生态文化结合起来,使中华文化在两岸薪火相传、永葆灿烂。用书画艺术抒发中华民族骨肉同胞血脉相连的博大情怀,携手共建和谐中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梦想。我们拟征集书画家的优秀书画作品,举办“中国梦两岸情”大型书画全球巡展活动。兹定于2014年5月,在北京、台北及国内外巡展。
机构
主办单位: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
承办单位:北京富春山书画院
学术指导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
征稿
约稿对象: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长、将军、国内外书画艺术家以及愿意为海峡两岸和平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梦想奉献一份爱心的书画爱好者。
约稿要求:
1、书法、美术作品均以4尺至6尺竖写(画)为宜,草书篆书另附释文。
2、内容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法治、道德、廉政、生态文化为主,展现书画艺术,促进海峡两岸和平发展,感悟两岸人民对祖国和平统一的渴望之情,激发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谐家园的向往和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职务、尺寸、内容、通讯地址、电话、E-mail、一幅多张的请标明序号,注明中英文对照;同时还须把背面标明的内容打印在A4纸上随作品一同寄出,不需装裱。
3、附作者艺术简历一份(500字左右),附两张2寸免冠照片(建档、巡展用)。并写明创作的主题思想、创作动意、艺术手法,从而激发社会各阶层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作品要具有亲和力、启发性、创意性,使大众产生共鸣。
4、作品要主题鲜明、健康向上、赋有创意。
奖项
1、入展作品编辑出版书画集,赠送获奖者。
2、评审方式:由艺术家和观众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出:一等奖2名,书画各1名,每人1万元,共2万元;二等奖4名,书画各2名,每人5000元,共2万元;三等奖6名,书画各3名,每人2000元,共1.2万元;优秀作品奖、和平贡献奖、人民喜爱的书画家、书坛巨匠、泰斗,均颁发证书。
3、此次展览,是公益活动,作品不退稿,承办单位对作品有除署名权之外的其他权利。优秀作品及获奖作品选入祖国和平博物馆、法文化博物馆和祖国和平碑林、法文化碑林。
邮寄请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方式。
征稿截止日期:2014年5月10日
首展拟启动日期:2014年5月20日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7号法律出版社304室
中国梦 两岸情书画巡展组委会收
邮 编:100073
联 系 人:相国军13601283679 安朝娟13381444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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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 北京富春山书画院
2014年2月12日 2014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