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堂”为研究古文字学四位学者的字号,即罗振玉(号雪堂)、王国维(号观堂)、郭沫若(字鼎堂)和董作宾(字彦堂)。为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书法艺术,鼓励当代学者和书法作者,推动中国文字研究和书法事业和谐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与中国文字博物馆决定,联合举办第三届“四堂杯”全国书法大展。
一、举办单位第三届“四堂杯”全国书法大展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中国文字博物馆共同组成。
第三届“四堂杯”全国书法大展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评选工作。
三、作品1、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一律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宣纸(180cm×97cm,包括装饰衬纸)。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2、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参展资格。
3、投稿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寄邮件一次(请在邮件背面注明“四堂杯”投稿),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4、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5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5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填写信息: 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所属省份、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草书、篆书请附释文,或注明内容出处。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第三届“四堂杯”全国书法大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6、备注: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勿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禁止一稿多投。
四、评审3、评审工作于2014年6月份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4、明确违规作者的处理办法。评审期间可能对部分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的作者进行抽查或面试。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4年9月份在河南安阳·中国文字博物馆举行,展出入展作品300件左右(含30件优秀作品)。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第三届“四堂杯”全国书法大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10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及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4年5月20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第三届“四堂杯”全国书法大展组委会办公室 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李宁
电话:010-59759814
中国文字博物馆联系人:于洁、程姣。
联系电话:0372-2266258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文字博物馆
2014年1月6日
第三届“四堂杯”全国书法大展投稿登记表
姓 名(与身份证上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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