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孟海奖”第八届全浙书法大展征稿启事

“沙孟海奖”第八届全浙书法大展征稿启事

浙江书协以名人效应为动力、以大师楷模为目标,致力创建浙江书法创作高地、学术高地、人才高地的书坛标杆,每三年一届的“沙孟海奖全浙书法大展”的周期性推出,是浙江书坛最高层面的展示平台,已成为推动浙江书法发展的活力载体和品牌展览,也成为浙江书协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推出精品的有效途径。为继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彰显浙江人文精神,打造浙江书坛品牌,提升浙江书法品位,由浙江省书法家协会、龙湾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沙孟海奖”第八届全浙书法大展。本次展览面向全省书法界公开征稿,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2、承办单位:中共龙湾区委宣传部

温州市书法家协会

龙湾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征稿范围: 
  凡18周岁以上在浙江工作、生活的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三、征稿要求:
  1、内容以健康向上的古典诗词或能体现时代风貌的自作诗文为宜。

2、书法作品:形式不限,竖不超过180厘米,横不超过97厘米;册页、手卷等长度不超过200厘米。
  3、篆刻作品:每件印蜕6-8方,并附2个以上边款拓片,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须自行粘贴成印屏,印屏一律竖式,规格统一为高68厘米,宽45厘米。另一份粘在A4纸上并注明释文及姓名、联系地址。
  4、刻字作品不小于35×35厘米(材质为木料),一律投寄8吋精印彩照,待初评入选后再寄交作品。
  5、书法、篆刻作品来稿时请勿托裱;草书、篆书作品须附释文。投稿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全浙展”字样。
  6、投稿数量不限,每幅作品须汇寄评审费30元(请从邮局汇款),每件作品务必在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7、来稿作品原则不退,如需退稿请在作品信封正面及作品反面均注明“落退”字样,并汇每件作品退稿费50元。
  8、凡是省书协会员作者,可由当地市书协集体送稿,免交评审费(作品背面下角请粘贴省书协会员证复印件);亦可自由投稿,但须参照第六条办理。
  9、非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会员入展可视为加入浙江省书协条件,入选作者可视为加入省书协条件之一。
  10、每位作者提供的作品,落款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必须一致,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姓名信息发放作品集、证书和奖金。
  四、征稿日期:
  从即日起至2013年 6月31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收稿和汇款地址: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路506号龙湾区府大楼1430室

邮 编:325024

电 话:0577–86968133  收件联系人:金晓敏

六、展览和评选:
  1、本次展览的入展作品总数约400件左右。
  2、征稿截止后,组委会组织评委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评出入展和入选作品,及“沙孟海”奖1名,金奖5名,银奖10名,铜奖20名。
  3、出版《“沙孟海奖”第八届全浙书法大展作品集》,作品集为大16K彩色精印。所有特邀作品、评委作品和入展作品均编入作品集,入选作品的作者名单在作品集后页予以公布。
  4、组委会将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所有获奖、入展、入选作者将获赠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沙孟海奖”奖金20000元,一等奖奖金10000元,二等奖奖金6000元,三等奖奖金3000元。
  5、2013年10月在温州龙湾举行展览开幕式、颁奖仪式及作品集首发式。
  七、有关事项:

1、大展有关事项可在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官方网站查询,网址:www.zjssfjxh.com
  2、来稿必须符合征稿启事的要求,否则不予参评。
  3、凡投稿参展者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规定。
  4、本次大展的解释权归“沙孟海奖”第八届全浙书法大展组委会。
  

“沙孟海奖”第八届全浙书法大展组委会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