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书法艺术,推动书法事业和谐发展,描绘好“富裕阳光的富春山居图”,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在浙江省富阳市举办首届“孙过庭奖”全国行草书大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浙江省富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中共富阳市委宣传部
二、组织机构
首届“孙过庭奖”全国行草书大展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和浙江省富阳市人民政府共同组成。
首届“孙过庭奖”全国行草书大展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评选工作。
三、作品
1、来稿作品为行书、草书、行草书,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册页不超过12页,每页高宽不超过40公分;横卷高不超过40公分,长不超过八尺。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2、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寄邮件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3、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4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4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4、填写信息: 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草书请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请附文字出处的复印件。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首届“孙过庭奖”全国行草书大展投稿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5、备注: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勿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四、评审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评审工作于2013年8月份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评审期间将对部分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的作者进行抽查或面试。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3年10月份在浙江省富阳市 举行,展出入展作品 300件左右(含20件优秀作品)。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首届“孙过庭奖”全国行草书大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10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
3、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中国书协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及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3年7月31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浙江省富阳市江滨西大道358号富阳市文化中心B2座富阳市文联110室
邮码:311407
电话:0571- 63360183
联系人:骆琴儿
E-mail:879027536@QQ.com
邮局汇款地址:浙江省富阳市江滨西大道358号富阳市文化中心B2座富阳市文联110室。
邮码:311407
收款人:孙学生
联系电话:0571- 63360273
九、首届“孙过庭奖”全国行草书大展组委会办公室
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李宁。
电话:010-59759814 E-mail:zgsxzlb@163.com
浙江富阳市文联联系人:羊晓君
电话:0571-63346563
十、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