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杯首届全国书画大赛
2016-11-22 10:06:00 来源:本站 浏览:2404
河南省平顶山市香山普门禅寺,始建于东汉末年,距今约1800多年。据史料记载,这里是观音菩萨出生、出家和成道之地,也是汉化观音文化的发祥地和传播地,被誉为“观音祖庭”和“中国观音文化之乡”。为了弘扬观音文化,繁荣书画艺术,适逢2017年3月宝丰书画研究院建院10周年暨《大香山书画》创刊10周年之际,决定举办“观音杯”首届全国书画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观音文化研究中心 中共平顶山市委宣传部 宝丰县人民政府 平顶山市美术家协会
平顶山市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
平顶山市民间文艺家协会 宝丰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宝丰书画研究院 《大香山书画》
二、征稿范围
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华侨和书画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三、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凡参赛作品主要以佛教观音等传统文化为题材,可选择诗词、楹联、文赋、工笔、写意等多种表现手法,内容要积极健康、格调高雅,富有新意。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2、作品要求:书法作品一律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美术作品为中国画,题材不限。作品规格6尺整张(180cm×97cm)以内,一律为竖幅;手卷高度不超过45cm,长度不少于300cm;册页高度不超过40 cm,页数不少于12页。所有作品请勿装裱,篆书、草书另附释文。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不予评选。
3、投稿时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写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投稿作者一律使用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禁用笔名、化名;每位作者限投寄1次,作品件数不限;禁止一稿多投。
4、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5、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不予评审;
四、作品评审
1、 由主办方邀请中书协、中美协、省书协、省美协的书画家组成评委会,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进行评审。
2、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和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作品,凭会员证复印件直接进入终评。
3、 限于人力,所有作品一律不退,主办方对征集的作品享有宣传、出版和处置权。
五、奖项设置及待遇
1、书法、美术分别设:
一等奖各2名,奖金分别为20000元∕人;
二等奖各4名,奖金分别为10000元∕人;
三等奖各10名,奖金分别为3000元∕人;
优秀奖各20名,奖金分别为1000元∕人;
入展作品各200件。
2、获奖、入展作者均颁发荣誉证书,并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3、邀请一、二、三等奖作者参加作品展览开幕式和颁奖仪式。
六、展览时间和地点
本次展览拟定于2017年3月份在平顶山市文化艺术中心举行,届时将邀请获奖作者参加颁奖暨展览开幕式。
参加开幕式的获奖作者的奖金可在开幕式后直接领取,其他获奖、入展作者的奖金、证书及作品集,将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达作者。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7年1月1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地址及联系方式
收稿地址:河南省宝丰县城西大街8号宝丰书画研究院“观音杯” 首届全国书画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67400
收稿人:宋新正 手机:13939960085
李旭歌 手机:18317630808 武文哲 手机:17703752099
固定电话:0375--7121111 0375--7136789
邮 箱:baofengshy@163.com
九、其它事项
凡发现或被举报作者如有代笔等问题,一经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取消参赛资格。
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观音杯”首届全国书画大赛组委会。 (附:第四版刊登大赛参考内容)
“观音杯”首届全国书画大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