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有天府之国美誉的四川自古以来就繁衍着汉、藏、羌等多个民族,他们是古蜀文明的缔造者,创造了举世闻名的三星堆文化与金沙文化,极大地丰富了古蜀文明的文化内涵。四川各族儿女努力践行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担当,传承古蜀文脉,发展古蜀文化,积极成为时代风气的先觉者、先行者、先倡者。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大力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弘扬古蜀文化,展现天府新貌,中国美术家协会和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于2015年联合举办《古蜀文脉·墨韵天府》——全国中国画作品展。现将本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四川美术馆
四川二十四城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吴长江 蒋东生
副主任:徐 里 阿 鸽
秘书长:丁 杰 梁时民 刘国伟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李 伟 李 兴 杜松儒 李达锋
张津诚 宿爱莲 郭 鹏 蒙 刚
办公室主任:李 伟 程 松
办公室副主任:杜松儒 彭俊蓉
展览编辑:曹 凡 唐开奇 王 聪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展览日期:2015年10月底
五.展览地点:四川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将展出优秀作品60件,入选作品24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优秀作品60件(收藏费20000元/件),入选作品240件(收藏费12000元/件),以上收藏费均为税前。展览作品由四川二十四城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收藏。
3.画展将出版16开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应提供参展原作照片1张(10寸以上)参加初评;照片标注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称、通联地址、电话及邮编。待初评入围后(以电话通知为准),再邮寄原作(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评选费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九.送件要求:
画幅尺寸统一6尺整张,横竖不限。入选原作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标明:姓名、作品名称、尺寸(高×宽cm)、通联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以防遗失或损坏。
十.征稿时间:
自征稿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9月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一.主办权:
主办单位拥有参展作品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等使用权。
十二.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楼B座1716,邮编:100083
收件人:曹凡 办公室电话:(010)59759486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