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文化底蕴深厚,素有“书画之乡”、“文化之邦”之称,拥有“万年上山、千年郑义门、百年书画兴盛地”的美誉,是世界稻作文明最早的起源地之一,是儒家家族文化的重要遗址地之一,也是书画文化的集中地之一。
浦江已成功举办了2014“万年浦江”全国中国画作品展。为树立“万年浦江”书画文化活动品牌,进一步推进浦江书画文化的交流和发展,中国美术家协会、浙江省文化厅和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在浦江县举办“万年浦江·全国山水画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浙江省文化厅
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政府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吴长江
副主任:徐 里 杨越光 马锋辉 施振强
秘书长:丁 杰 程天云 骆献跃
副秘书长:丁 政 郑文红 郑月琴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许元仙 李 伟 杜松儒 严龙顺 徐方镇 办公室主任:李 伟 徐方镇
办公室副主任:杜松儒 严龙顺 许元仙
展览编辑:李保宁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5年9月。
五、展出地点:浦江县仙华文景园书画会展中心。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优秀作品 40件,入选作品16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优秀作品40件(收藏费20000元/件);入选作品160件(收藏费12000元/件),以上收藏费均为税前。作品全部由浦江县收藏。
3.画展将出版特16开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以上)参加初评,照片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注明展览名称。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评选费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九、送件要求:画幅尺寸统一6尺整张,横竖不限。送件作品谢绝一次性机器装裱,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1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楼B座1705,邮编:100083。
收件人:李保宁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2。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 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