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暨中国美术奖.创作奖获奖提名作品展”巡展公告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共同主办,集中展示了五年来中国美术创作丰硕成果的“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暨中国美术奖·创作奖获奖提名作品展”已于2014年12月15日——2015年1月4日在中国美术馆成功展出,展览备受瞩目、反响热烈。主办方将于2015年筹备“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暨中国美术奖·创作奖获奖提名作品展”国内巡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月11日——2月7日 山东美术馆

2月14日——3月15日 上海中华艺术宫

3月20日——4月12日 石家庄美术馆

4月17日——5月7日 太原美术馆

5月12日——6月3日 包头美术馆

6月9日——6月30日 盘锦辽河美术馆

其中山东站和上海站将展示“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暨中国美术奖·创作奖获奖提名作品展”的全部作品,由于展示空间所限,石家庄站、太原站、包头站、盘锦站将展示“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暨中国美术奖·创作奖获奖提名作品展”的部分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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