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龙奖”山东省书法篆刻作品展

主办单位: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日照市文联 中共莒县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日照市书协 莒县文联 大同书院
二、组织机构
“文心雕龙奖”山东省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组委会由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和日照市莒县承办单位共同组成。
“文心雕龙奖”山东省书法篆刻作品展览评审委员会由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组织负责。
三、作品
1、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横竖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册页、长卷除外。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2、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8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
3、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全国书法篆刻家、书法篆刻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4、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3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未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备注:请在作品背后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码、手机号码。草书、篆书另纸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附文字出处复印件。  

四、评审
由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评审完成后,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与出版

展出入展作品200件、优秀作品20件。开幕式之前出版《展览作品集》。展览之前通知作者。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奖20人,每人奖金5000元。入展200人, 支付作品收藏费每人400元。
3、非山东省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省书协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获奖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获奖及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一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4年11月15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山东省日照市莒县莒州文街E区三楼大同书院“文心雕龙奖”书法篆刻作品展办公室
联系人:孙宇 18663344169 0633-6227277
参评费须通过邮局汇款,邮局汇款地址同上。
九、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济南市马鞍山路58号院内9号楼山东省书法家协会;联系人:郝晓明,0531-82069897。邮编 :250002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