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水城杯山东省第六届书法篆刻展览征稿启事

第六届山东国际大众艺术节
江北水城杯′山东省第六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征稿启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山东文化强省建设,山东省书法家协会举办第六届山东国际大众艺术节·江北水城杯′山东省第六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事宜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中共聊城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聊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聊城市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本展组委会由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和承办单位等共同组成。
2、本展评审委员会根据《山东省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评选工作。
三、作品要求
1、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一律竖式,请勿装裱。
2、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送篆刻原石2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
3、刻字:刻字作品请寄作品照片(8寸彩色),照片背面请注明创作构思及释文。
4、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者均可自由投稿,投稿邮件次数和作品件数不限。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投稿不予评选。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5、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30元(请勿信封中夹寄,海外汇3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6、备注:请务必在作品背面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手机号码、常用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草书、篆书另纸附释文。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7、提示: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四、评审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征稿结束后举行评审工作,经审查核实后公布评审结果。评审期间将对部分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的作者进行抽查或面试。
五、展览与出版
1、本展于2013年8月下旬在聊城市举行,展出入展作品300件左右(含30件优秀作品)。
2、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本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3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500元。
3、非山东省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即具备加入山东省书协会员条件。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作品及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七、创作论坛论文征稿
  为了探讨和研究当代书法创作的特点和趋势,促进书法理论研究对创作实践的关注、介入,推动本展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在本展开幕时举行书法创作论坛,除了邀请部分书法理论、评论专家撰文外,还面向书法界广泛征集论文。
  1、论文内容和要求
  (1)关于当前书法创作和实践的研究及评论文章,包括对书坛大势、风格流派、创作修养、代表书家、书体形式、技巧探索等各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评论。文章要求选题正确,观点鲜明,论述清晰,语言平实,提倡学术性和学理化的研究评论,反对浮夸吹捧、恶意中伤、借机炒作和抄袭剽窃行为。
  (2)来稿必须是未经发表的文章,每篇不超过10000字,引文注释要标明出处。
  (3)投稿须提供电子文件,论文左上方注明“六届山东省书法展创作论坛”,论文后面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所在单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投稿电子邮箱:sdssfjxh@126.com
联系人:郝晓明(0531-82069897、18678307778) 向彬(13563529626)
  2、论文评审
  由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组成评委会,选出获奖论文5篇,每篇奖金三千元;入选论文15篇,每篇奖金五百元。邀请有关专家、获奖论文及入选论文作者进行研讨。论文入选作者具备加入山东省书协会员条件。
八、征稿日期
1、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3年5月31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2、展览进程请关注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网站:www.sdssfjxh.com
九、收稿和汇款地址
1、收稿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柳园北路23号聊城市书法家协会,江北水城杯′山东省第六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办公室收。邮编252000。电话0635—6188876。联系人:程宏志,电话13626351111。
2、邮局汇款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柳园北路23号市书法家协会,江北水城杯′山东省第六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办公室收。邮编252000。收款人:程宏志,电话0635—6188876 。
十、本展览组委会办公室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郝晓明0531-82069897、18678307778
聊城市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张鸿达18663583366
十一、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山东省济南市马鞍山路58号大院9号楼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展览部。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