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全陕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大展”的通知
2013-03-11 00:00:00 来源:本站 浏览:1549
关于举办“首届全陕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大展”
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激发全省青年文化创造活力,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引导广大青年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经研究,陕西省青年联合会、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陕西省书法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首届全陕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大展”。
一、活动宗旨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加强我省青年书法人才队伍建设,搭建青年书法人才成长平台,打造我省青年书法展事品牌活动,弘扬中国传统文化。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陕西省青年联合会
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陕西省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陕西省青年书法家协会
组委会成员:
主任:李豫琦 共青团陕西省委书记、陕西省青联主席
吴丰宽 陕西省文联党组书记
周一波 省书法家协会主席
副主任:李晓明 陕西省青联副主席、省美术出版社社长
张红春 省书法家协会常务副主席、省青年书法家协会主席
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工作由陕西省青年书法家协会负责,大展办公室设在团省委统战部。
“首届全陕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大展”评委会由组委会聘请相关人士组成。
三、征稿要求
1、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不超过八尺整纸(248cm×129cm ),一律竖式。不收横卷、册页、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2、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印屏上;
3、征稿范围:在陕西生活和工作的书法篆刻家、书法篆刻爱好者均可投稿,年龄为18—45周岁之间,投稿作品件数不限;
4、填写信息: 请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请附文字出处的复印件。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打印填写《首届全陕青年书法篆刻大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另电子版的《首届全陕青年书法篆刻大展投稿登记表》和《首届全陕青年书法篆刻大展投稿信息汇总表》发送至组委会邮箱。
5、其他:大展不收参评费;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取消参展资格;陕西省书法家协会和陕西省青年书法家协会主席团成员作品不参与本次大展评奖。
四、评审
1、评审本着公平原则进行,并聘请相关纪检和公证机关全程监督;
2、本次大展评委会负责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评委守则和违规作品处理办法;
3、评审工作拟于2013年4月10日在西安举行,评审结果向社会发布并公示,公示期7天;
4、设立全陕青年书法奖10件,参展作品200件左右。
五、展览与出版
本次大展开幕式定于2013年5月4日在陕西美术博物馆举行(展期5天),并出版《首届全陕青年书法篆刻大展作品集》。
六、奖励和相关责任
1、获奖作者每人奖励3000元人民币并颁发证书;参展作者颁发参展证书。获奖、参展作者每人赠送作品集两册。
2、获奖作品不退;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10个工作日内退还作者。
3、非陕西省青年书法家协会会员作品参展,作者即具备加入陕西省青年书法家协会条件(入会无费用)。
4、本次活动获奖作者奖金、及参展作品证书由承办单位负责在展览开幕式或10个工作日内发放。
七、有关事宜
1、截稿日期:自即日起至2013年4月5日,截稿以当地邮戳或送交日期为准。邮件请务必注明“首届全陕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大展”;
2、组委会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红缨路158号团省委统战部512室
电话:029-88401802、13609158210
邮编:710068
联系人:梁林波
大赛网址:www.54bbs.org.cn和www.sxgqt.org.cn
八、其他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组委会。
陕西省青年联合会
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陕西省书法家协会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