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和谐泰安、平安泰山”,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泰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泰安市楹联艺术家协会、泰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泰山晚报、北京罗麦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联合举办罗麦杯 “防传销、促和谐”中华泰山楹联书画大赛活动。现将征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泰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泰安市楹联艺术家协会
泰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泰山晚报
北京罗麦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二、组织机构(一)组委会 中华泰山楹联书画大赛组委会由泰安市楹联艺术家协会和联合主办方共同组成。
(二)评审委员会 依据本次大赛组织规则,特聘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作品要求
(一)凡应征作品内容以楹联书画的形式,积极宣传国家查禁传销的坚定立场和法律法规,深刻揭露传销的欺骗性和严重危害,正面宣传国家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街道(乡镇)”活动的突出成果,倡扬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构建基层防控体系,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楹联作品应符合中国楹联学会颁布的《联律通则》要求,用新旧声韵均可,但同一作品内新旧声韵不可混用,新声韵须注明。自创楹联后可请书画家代写代画,以宣纸为宜。所有参展作品的楹联内容和书画水平均作为评审的重要标准,必须做到完美结合。
(三)征稿范围: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楹联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四)作品每人限投1至3幅,其中必须有1幅关于防范传销的内容,否则不予评审。每幅(首)长度以60字之内为宜,书体不限,尺寸: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一律为竖式(超尺寸作品需提前申报,经组委会办公室同意方能投稿)。请投寄作品原件,不收册页、长卷,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五)楹联作品均需作者原创,严禁剽窃,文责自负。作品中用典须注明出处,一般不要使用生僻字词。
(六)作品(书画原作)背后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材质,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请附文字出处的复印件。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中华泰山楹联书画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作好收稿登记工作;作品应一次报送,不得重复报送。设一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6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均为税前)。评选结束后,拟择日在山东省泰安市举行颁奖仪式,届时将邀请相关领导和中国著名书画家为获奖作者颁奖;择优100幅入展作品进行展出。本次活动不收任何评审、入选、参展等费用,亦不退稿。对获奖作品组委会有出版使用权,不另付稿酬。
五、征稿日期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3年5月30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收稿地址:山东省泰安市环山路208号中泰瑶池大酒店
邮政编码:271000
联系人及电话:张秀美13370629266
王少帅15315276688
六、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剽窃、代写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泰安市楹联艺术家协会。
中华泰山楹联书画大赛组委会
2013年3月8日